非法出售电话卡 一男子被行政处罚
闽南网3月17日讯(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厉兆丰)近日,泉州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有人疑似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。获得线索后,办案民警循线追踪,迅速出击,成功锁定了嫌疑人霍某,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。
2023年2月底,霍某(男,20岁,安徽人,无业)在KTV喝酒时认识一名男子,该男子声称有赚钱的门路邀请霍某加入。因为手头紧张,霍某按照男子的指引下载了某通信软件,添加了对方的账号。此后,男子以昵称“菜瓜”与霍某联系,让霍某去营业厅办理电话卡来卖,每张电话卡支付给霍某费用。在利益的诱惑下,霍某到营业厅用身份证办理了3张电话卡,并出售给“菜瓜”。
霍某明知“菜瓜”使用电话卡目的不纯,还将电话卡卖给“菜瓜”,为犯罪实施提供通讯支持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安机关对霍某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800元罚款的处罚。
警方提醒,“实名不实人”的电话卡,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、手机卡、银行卡,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,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,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。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手机卡的行为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来源:闽南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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