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办理一起买卖电话卡案件
近日,邵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办理一起买卖电话卡案件,严厉打击涉“两卡”违法犯罪人员,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“钱袋子”。
一、案件回顾
2023年2月16日,通过线索摸排,邵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抓获一名买卖电话卡的违法嫌疑人王某。
经审讯:2022年12月,王某伙同他人收购罗某手机卡一张,并贩卖给他人,共获利四千元,该电话卡被用于网络诈骗活动。邵阳县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,并处罚款五万元整的处罚。
二、网警普法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三十一条: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,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等。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四十四条:
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,没收违法所得,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,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网警提醒
1、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U盾及对公账号、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,以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,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。
2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,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。
3、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手机卡、对公账户、U盾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金融环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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