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名男子出售电话卡被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拘留!
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,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,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,海丰公安特别推出“海丰反诈”专栏!
根据市县两级公安反诈部门研判,2023年2月22日,陶河派出所将涉嫌出售、出借电话卡的嫌疑人邓某越、庄某权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经查,违法行为人邓某越于2023年2月20日、21日期间,先后将4张办理好的实名登记电话卡卖给杨某匡(在逃)使用,从中获利300元。违法行为人庄某权于2023年2月21日,用其身份证购买5张手机卡,后以每张50元的价钱卖给杨某匡(在逃)使用,从中获利250元。
经国家反诈平台有关数据显示,邓某越、庄某权出售给杨某匡的电话卡多次进行主叫呼出,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越、庄某权处行政拘留15日,没收违法所得,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、2500元。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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